如果僅僅是說清宮後一箇月懷孕,並且沒有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這樣的兒童一般是可以被接受的。清宮後懷孕說明子宮和卵巢的功能已經恢復正常。然而,臨床上通常建議病人至少間隔三個月後再考慮懷孕。目前沒有證據表明這樣的兒童不能被接受,同時在下一步的檢查中,沒有特殊的方法來檢查這個問題的影響,也沒有辦法確定這種情況的胎兒是否可行。
因此,建議下一步進行正常的孕檢。在早孕期間隔一到兩週進行HCG和孕酮的血液檢查,在停經的第六週左右進行超聲檢查,確定胚胎的位置。同時,在懷孕前的前三個月需要口服葉酸片或者愛樂維。在懷孕期間,要注意避免長時間坐立不動和便祕等情況,適量進行散步和活動。在飲食方面,建議以高蛋白飲食為主。在懷孕的11到13周之間,也就是停經的11到13周之間,需要在當地醫院建立檔案,進行下一步的孕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