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灌流的主要適應症如下:
1、急性藥物或毒物中毒:當患者因攝入含有鎮靜安眠類、脂溶性和高蛋白結合率的藥物或毒物而出現昏迷、臟器衰竭等嚴重臨床症狀時,需要進行血液灌流治療。當患者攝入未知成分或數量的藥物或毒物後出現深度昏迷,經過一般治療效果不佳時,亦需進行血液灌流治療。此外,當藥物或毒物在體內的血液濃度已達到致死量,或雖未達到致死量但仍然會繼續被吸收時,也需要進行血液灌流治療。對於已經患有肝腎疾病的患者,若因藥物或毒物中毒導致進一步的肝腎功能受損,同樣需要血液灌流治療。
2、腎衰竭:血液灌流治療在治療腎衰竭時通常與血液透析聯合應用,並能有效改善患者的腎功能。
3、患有肝性腦病、甲狀腺危象等疾病:當患者患有肝性腦病、甲狀腺危象等疾病時,血液灌流可以幫助清除體內產生的有害物質,減輕疾病對患者大腦功能的損害。
4、嚴重膿毒症患者內毒素、炎性因子的清除:對於嚴重膿毒症患者,血液灌流能夠有效清除體內的內毒素和炎性因子,從而改善患者的病情。
總之,血液灌流治療在以上情況下都具有明確的適應症,可以有效幫助患者清除有害物質,改善器官功能,緩解疾病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