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藥物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避免濫用:濫用藥物會導致物質浪費,並且可能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2、考慮患者病史:對於患有胃腸道痙攣和青光眼的患者,不能忽視青光眼病史而使用阿托品治療,否則會引發不良反應。
3、選擇適宜的給藥方法:給藥方法應根據疾病的緊急程度、治療目的和藥物性質等因素來確定。對於危重病例,宜採用靜脈注射或靜滴方式;對於陰道滴蟲感染,多采用陰道給藥;而治療腸道感染、胃炎、胃潰瘍和驅蟲時,則通常選擇口服給藥。
4、防止蓄積中毒:對於一些排洩較慢而毒性較大的藥物(如洋地黃、士的寧和依米丁),為了避免中毒,需要在達到一定用量後停止使用或給予較小劑量(維持劑量)。此類藥物容易導致蓄積中毒,因此應避免在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使用,並設定一定的連續給藥次數或給藥時間作為一箇療程。在一箇療程結束後,如果需要重複給藥,則應在停藥一定時間後再開始下一箇療程。
5、避免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配伍禁忌要注意兩個方面:第一是避免藥理作用上的相互作用,即避免藥物的療效相互抵消或降低,或者增加藥物的毒性。例如,中樞興奮劑與中樞抑製劑、升壓藥與降壓藥等一般不宜混合使用,還需要注意其他一些可能存在的藥理作用上的配伍禁忌。第二是要注意理化性的配伍禁忌,特別是酸鹼性藥物的配伍問題。例如,乙醯水楊酸與鹼類藥物混合後容易在潮溼條件下分解;酸性藥物與生物鹼鹽(如鹽酸嗎啡)溶液混合後會使生物鹼析出;混合靜脈滴注時也要注意酸鹼的配伍禁忌,例如青黴素與普魯卡因、異丙嗪、氯丙嗪等混合使用會產生沉澱物。
6、謹慎使用新藥:在使用新藥之前應先查閱相關資料,瞭解其性質。在試用過程中,需要密切觀察治療效果和近期、遠期的毒性反應。對於某些新藥,還要注意觀察其是否具有致癌、致畸胎、成癮性和過敏反應等特性。一般而言,使用劑量應從資料提供的小劑量開始,然後根據臨床經驗調整劑量,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最大劑量,以確保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