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血壓偏低的主要判斷標準在於是否有其他併發症狀的出現,例如乏力、胸悶、氣短,甚至暈厥。如果沒有出現不適症狀,就不需要進行處理,對孕婦和胎兒的影響不會太大。但是,如出現頭暈、乏力、胸悶、心悸,甚至暈厥等症狀時,應及時予以處理。首先要排除體位性低血壓,患有體位性低血壓的孕婦應避免長時間站立或迅速站立等動作。平時可以進行一些適應性運動,如下蹲和站立。開始時緩慢進行,運動量逐漸增加。此外,要保持定時進食和充足的睡眠,避免過度飢餓。如果血壓確實很低,特別是收縮壓低於70mmHg,舒張壓低於45mmHg時,應到醫院就診,並接受醫生的指導。
孕婦低血壓可分為生理性低血壓和病理性低血壓。生理性低血壓有時是由於休息不足、長時間站立、睡眠不足、過度勞累等原因引起的。可以透過調整生活習慣、糾正不良習慣來改善。而病理性低血壓則可能是由過敏、休克以及心血管疾病引起的。這種情況需要針對病因進行治療。嚴重的孕婦低血壓可能導致胎兒窘迫、胎兒發育不良,甚至導致流產。如果孕婦出現暈厥,還可能發生自發性傷害,如跌倒摔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