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診斷是成功治療急性骨髓炎的關鍵。治療過程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全身的支援治療。這包括加強全身營養,進行對症治療,如在高熱時進行降溫、補液、糾正酸中毒,並在必要時進行少量多次輸血。透過這些治療,可以增強患者的抵抗力,同時提供易於消化的富含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飲食。
第二部分是抗菌藥物的應用。抗菌藥物應該是有效、聯合、足量並需要進行足夠時長的治療。如果在高燒時能夠透過血培養檢測出細菌,或者出現分泌物的情況,可以進行細菌培養。如果有培養結果,可以根據結果選擇合適的抗生素,這是最理想的情況。如果沒有培養結果,則只能依靠臨床經驗。一般而言,治療週期會較長,大約為4-7周。首先進行3周的靜脈輸液治療,然後變為口服治療3周,當體溫、白細胞計數、血沉率以及C-反應蛋白恢復正常,且症狀和體徵均消失後再停藥。需要注意的是,治療週期可能較長。同時,可以結閤中藥的口服和外用,如中藥骨炎通絡丸口服和骨炎膏外用。
第三部分是區域性治療。可以使用夾板、石膏或皮牽引進行固定。患肢應該被抬高並保持功能位。如果出現僵硬的情況,應該將其固定在功能位,以防止畸形和病理性骨折的發生,有利於炎症的消退。
如果經過2-3天的抗生素治療仍無法控制,就需要及時進行手術。手術主要包括鑽孔減壓或開窗減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