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踝和後踝骨折通常需要3個月才能完全康復,使關節活動恢復到受傷前的狀態,或者使整個下肢的活動功能恢復正常。但對於慢性者來說,康復時間可能需要半年以上。康復時間的長短通常取決於傷情的嚴重程度、骨折的生長情況以及患者是否積極參與康復鍛鍊。
如果受傷後得到正規治療,並且骨折生長較快,通常在6-8周左右就可以移除外固定器,並開始進行踝關節的功能鍛鍊,或進行部分負重行走鍛鍊。如果在康復期間積極參與功能鍛鍊,1-1.5個月的鍛鍊時間就足以完全恢復功能。這時可以確認下肢的骨折已經完全癒合,所以總的康復時間最短需要3個月。
然而,對於中老年人來說,骨折的生長速度較慢,或者骨折長好後,缺乏積極的活動功能鍛鍊,下肢的肌肉和踝關節的活動功能恢復較慢。在這種情況下,康復所需時間相對較長,最少需要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