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心率為113次/分被認為是心動過速,但每分鐘的心跳並不算過快,因此沒有特別大的危險。正常人的心率應該在60-100次/分之間,如果持續低於60次/分,被視為心動過緩;而持續高於100次/分,則被視為心動過速。
實際上,113次/分的心率確實屬於心動過速的範疇,但還要看具體是哪種型別的心動過速。如果僅僅是竇性心動過速,這種情況下患者通常預後良好,並且大多需要長期的修養,並結合適當的有氧運動來改善竇房結的功能,最終使心率逐漸減慢,恢復正常節律和次數。
然而,如果患者的心率為113次/分鐘,雖然並不很快,但心臟節律不規則,可能存在房顫、頻發房早或室早等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心率並沒有明顯加速,仍然屬於需要臨床干預的心律失常。因此,113次/分的心率在心臟跳動次數上並不快,沒有危險,但需要根據心臟節律情況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