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現場心肺復甦(CPR)時,首先要評估患者的意識狀態。拍打雙肩並呼叫患者,觀察是否有反應,若沒有反應,則可以判斷存在意識障礙。接著,需要再次檢查呼吸和心跳情況,側頭向胸部觀察是否有起伏變化。
如果沒有觀察到胸廓起伏,可以斷定患者心跳已停止。此時,需要將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併攏伸直,然後將其餘手指彎曲放在氣管的中央位置,並向兩側旁開兩指的凹陷處。觸控頸動脈搏動,如果沒有搏動,可以判斷心跳已停止。
一旦確認患者呼吸和心跳停止,需要立即進行心肺復甦。將患者仰臥在地面上或硬板床上,雙手放在軀幹兩側。急救員應該位於患者一側,立即開始進行胸部按壓。按壓的位置是胸部的兩乳頭連線的水平中點。
按壓時,急救員的一隻手的掌根放在胸骨中央,另一隻手平行放在第一隻手上,十指交叉。然後,抬起第一隻手的手指,用手掌根部按下,伸直雙臂,使得腕部、肘部、肩關節呈與地面垂直的直線,以髖關節為支點施力。
按壓深度應為5-6釐米,按壓的頻率為每分鐘100-120次。此外,最好結合胸外按壓進行人工通氣,按壓和通氣的比例為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