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皮炎,又稱為化妝品接觸性皮炎,是指由於接觸化妝品而引起的刺激性接觸性皮炎和變應性接觸性皮炎。它可以透過臨床表現和輔助檢查來判斷。
一、臨床表現:
1、刺激性接觸性皮炎:由含有刺激性成分的化妝品引起,如脫毛劑、祛臭劑等,常有較多接觸者發病。患者有接觸該類化妝品的歷史,在接觸後很快出現面板刺激。皮損僅侷限於接觸部位,界限清楚;表現為急性或亞急性皮炎變化,有丘疹、水腫、水皰、破潰後可有糜爛、滲液、結痂。患者自覺區域性瘙癢、灼熱或疼痛感。
2、變應性接觸性皮炎:該類化妝品並無刺激性,如平時常用的大多數化妝品,僅見於少數具有過敏體質的人。患者有使用該類化妝品的歷史,並存在一定的潛伏期;皮損多發於接觸部位,嚴重者也可向周圍擴散。皮損形態多樣,有紅斑、丘疹、水皰、面板腫脹等,患者有瘙癢感。皮損常遷延不愈。
二、輔助檢查:
面板斑貼測試是診斷化妝品皮炎的重要依據和可靠方法,試驗陽性者可以診斷為化妝品接觸性皮炎;但陰性結果也不能完全排除診斷,而應結合病史和臨床表現進行綜合分析。此外,還要排除假陽性和假陰性結果。斑貼試驗應在皮炎控制穩定或治癒後一段時間內進行。對於刺激性的化妝品,如脫毛劑、祛臭劑等,不適宜進行斑貼試驗。
化妝品皮炎確診後,應立即停止使用所有可疑的化妝品,及時清除面板上殘留的化妝品,並給予抗過敏療法及對症治療。經過上述處理,一般1-2周可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