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空腹血糖測量結果為6.17mmol/L,未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僅被視為空腹糖耐量異常。目前,診斷糖尿病的標準是在非應激狀態下,若患者出現糖尿病的三多一少症狀(如多飲、多尿、多食、消瘦),且一次空腹血糖超過7.0mmol/L,或一次餐後兩小時血糖超過11.1mmol/L,或者餐後隨機血糖超過11.1mmol/L,方可進行糖尿病的診斷。
若患者沒有出現糖尿病的三多一少症狀,需滿足兩次空腹血糖超過7.0mmol/L,或一次空腹血糖超過7.0mmol/L並且一次餐後或隨機血糖超過11.1mmol/L,方可進行糖尿病的診斷。若患者空腹血糖超過正常範圍,但未達到7.0mmol/L的標準,需要進一步進行OGTT即葡萄糖耐量試驗,以明確糖負荷後血糖的情況,以確定是否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