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癌,亦稱淋巴瘤,晚期患者出現水腫是否危險要視病因而定,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針對不同原因引起的淋巴癌晚期水腫,患者所處的危險程度也有所不同。
其一,低蛋白血癥是一種可能導致淋巴癌晚期水腫的原因。隨著腫瘤對患者的消耗,患者攝食整體減少或肝臟功能障礙,白蛋白合成減少,進而引發低白蛋白血癥。低白蛋白血癥主要表現為外周水腫,血管內液體外漏增多,導致下肢或全身水腫,同時可能出現胸腔積液、腹腔積液等症狀。在補充營養、糾正低白蛋白血癥的情況下,治療有效時患者的症狀會逐漸減輕。如果患者能夠耐受全身抗腫瘤治療,生存期也會進一步延長。因此,這並不屬於嚴重危險的狀態。
其二,下肢靜脈血管血栓可能是部分淋巴癌晚期患者出現下肢水腫的原因。其表現為血管區域性或下肢區域性腫痛。可透過血管彩超檢查確診。患者可以選擇華法林鈉、利伐沙班等藥物進行抗凝治療。在治療有效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也不屬於危險狀態。
其三,腫瘤擴散是較為危險的情況,可能會導致淋巴癌晚期患者出現區域性水腫。當腫瘤擴散廣泛或腫瘤過大導致壓迫時,患者可能伴有大出血、發熱、貧血、免疫系統機能下降等症狀,嚴重影響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甚至威脅到生命安全。對於此種情況,建議患者平臥並抬高患肢以緩解水腫,並及時就醫接受化療。
另外,對於淋巴癌晚期患者,應進行對症治療,以延長壽命、提高生活質量。若放療化療效果良好,可選擇手術切除體內腫瘤細胞,為患者爭取更多的生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