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病理檢查被視為確診腫瘤的黃金標準,但對於肝癌的確診並非一定需要進行肝部活檢。下面列舉的三種情況之一即可臨床確定肝癌的診斷:
1.具備兩種典型的影像學表現,包括超聲、增強CT、磁共振或選擇性肝動脈造影,且病灶大小大於2cm;
2.存在一種典型的影像學表現,病灶大小大於2cm,且癌胚抗原值超過400ng/mL;
3.肝臟活檢呈陽性。如果肝癌的確診得到影像學結果的支援,即可進行臨床診斷。如果影像學結果的診斷依據不足,需要進行肝臟穿刺活檢以確診。
這些準確的診斷標準可以輔助醫生在不必要地進行肝部活檢的情況下,推斷出患者是否患有肝癌。這樣一來,病人能夠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痛苦和風險,並且可以更快地得到確診和治療。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肝部活檢在所有情況下都是不必要的。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如影像學結果不明確或懷疑存在其他疾病的患者,仍然需要考慮進行肝部活檢以獲取更準確的診斷結果。對於每個病人,醫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以確保最合適的診斷和治療方案能夠得到正確的確定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