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消化不良的問題,不注意飲食很容易引發消化不良的症狀,給生活帶來不便。消化不良一般指功能性消化不良,表現為上腹痛、上腹脹、早飽、噯氣、食慾不振、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經過檢查排除器質性疾病引起的症狀後,可以明確診斷為消化不良綜合徵。該症狀可以持續或反覆出現,病程超過一箇月或在過去十二個月中累計超過十二週。
導致消化不良的原因很多。暴飲暴食、食用過多油膩食物、飲酒過量、作息不規律、精神緊張、長期使用止痛藥或阿司匹林等都可能導致消化不良。此外,許多消化系統疾病也會表現為消化不良的症狀,如慢性胃炎、胃潰瘍、慢性肝炎、膽囊炎、慢性胰腺炎等。因此,當出現消化不良症狀時,首先要搞清楚是器質性還是功能性原因引起的,需要進行相關檢查進行明確診斷,並針對病因進行治療。
對於功能性消化不良是否需要藥物治療,需要注意的是,許多常見的胃病都會出現上腹痛、上腹脹、早飽、食慾不振等症狀,與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症狀相似。一般家庭會自行使用胃腸藥物來緩解症狀,然而兩者的病因完全不同。導致胃部不適的原因可能是幽門螺桿菌感染、胃酸分泌過多、腫瘤、刺激性食物、精神刺激、藥物損傷等。而功能性消化不良並非器質性疾病,吃得過多、攝入過多油膩食物、抽菸、喝酒都可能導致消化不良。此外,精神壓力大也是功能性消化不良加重的一箇重要原因。例如,工作壓力大、工作生活環境改變等情況容易導致腹脹、消化不良、食慾差等感覺。一般來說,如果診斷為功能性消化不良,完全沒有必要過度擔心,大多數情況下會自行緩解。對於本來症狀不嚴重的患者,有些人卻認為症狀很重,並容易被虛假廣告所誤導。因此,如果有消化不良的症狀,應該先到正規醫院就診,排除器質性疾病引起的可能性,不要自行亂用藥物。此外,雖然偶爾出現消化不良對身體健康沒有影響,但長期存在消化不良症狀會對日常生活和工作產生影響,所以仍需尋求醫生的幫助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