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不良一般可分為營養不足和營養過剩兩種情況。
首先,營養不足主要是由於不適當或攝入不足的飲食導致的。患者通常會出現長期食物攝入不足、胃腸道疾病、腫瘤等消耗性疾病史。在臨床表現中,營養不良的患者通常有如下幾個特徵:能量營養不良患者主要特徵是消瘦,蛋白營養不良患者則主要特徵是水腫,而混合型則同時具備這兩種特徵。一般將營養不良分為三度來描述:
1. Ⅰ度體重下降15%-25%,腹部皮褶厚度為0.8-0.4cm。
2. Ⅱ度體重下降25%-40%,腹部皮褶厚度小於0.4cm。
3. Ⅲ度體重下降超過40%,腹部皮褶消失。
其次,營養過剩也就是肥胖,可以透過以體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來判斷。通常情況下,體重指數<18.5kg/m^2被認為是消瘦,18.5-23.9kg/m^2則屬於正常的營養狀態,而≥24kg/m^2則被判斷為超重,≥28kg/m^2則被認為是肥胖的營養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