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判斷一箇人是否死亡有兩個標準,一箇是心臟死亡,另一箇是腦死亡。心臟死亡是最常見的,當病人的心臟停止跳動,呼吸停止,腦幹反射和全腦功能都消失時,宣告其為臨床死亡。相比之下,腦死亡的情況則相對特殊一些。雖然病人的腦幹反射消失了,沒有自主呼吸,但由於心臟功能良好,他們仍然存在自主心跳。然而,腦死亡同樣是不可逆的,因為腦死亡的定義包括了腦幹在內的全腦功能的不可逆性喪失。
腦死亡的患者會失去對光的瞳孔反射、角膜反射、頭眼反射、前庭眼反射和咳嗽反射等五個腦幹反射。他們沒有自主呼吸,需要依靠呼吸機進行通氣。利用誘發電位、腦電圖和腦血流圖等檢查方法,也可以得出相應的證據。
判斷腦死亡必須由具備腦死亡判定資質的醫院或醫生進行評估,並且需要進行兩次評估。第一次評估後,要隔12小時再進行第二次評估。如果兩次評估都確認了腦死亡,那就可以作出腦死亡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