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趾骨折後,通常需要大約兩個月的輕負重行走,而完全康復則需要約三個月的時間。骨折是指骨骼結構的連續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壞,導致斷裂。骨折的癒合過程通常可以分為血腫機化期、骨痂形成期和骨性癒合期,也就是骨折改建期,具體過程如下:
1、血腫機化期:骨折部位透過纖維組織相互連線,一般需要2-3周。在這個階段,康復鍛鍊的重點是對受傷肢體關節肌肉進行繃緊和放鬆等活動。
2、骨痂形成期:纖維軟組織逐漸被骨組織所取代,一般需要4-6周。儘管這時形成了骨組織,但其承重能力遠不如成熟的骨組織。在這個階段,可以藉助柺杖進行運動治療,逐漸恢復功能。鍛鍊的強度要避免引起疼痛和疲勞感。
3、骨性癒合期:骨組織逐漸骨化,承重能力逐漸增加,一般需要在骨折後8-12周內完成。因此,在骨折術後需要三個月的恢復期,期間從被動運動逐步過渡到主動運動,能夠獨自完成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在此基礎上,可以進行對抗阻力的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