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導管去腎交感神經術(RDN)是治療頑固性高血壓的方法之一,但並非適用於所有患者。根據以下四種情況,可考慮採用RDN治療難治性高血壓:
1. 藥物治療:在合理應用降壓藥物,包括至少3種不同機制的藥物,如利尿劑,無臨床禁忌時可考慮使用醛固酮拮抗劑,並經過數月治療後,患者的診室收縮壓仍然高於160mmHg(150mmHg對於合併2型糖尿病的患者),同時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或家庭自測血壓結果支援高血壓的診斷,排除了白大衣性高血壓。
2. 診斷:需要由三級醫院或專科醫生對難治性高血壓進行確診。
3. 排除其他因素:透過詳細的病史詢問和臨床檢查,評估心臟、腎臟和血管的結構與功能,排除繼發性高血壓和假性難治性高血壓(如血壓測量因素、患者不服藥或服用升壓藥物等)。
4. 適宜人群:患者的腎臟腎小球濾過率(eGFR)應大於等於45ml/(min·1.73m2),並且腎動脈主幹直徑應大於等於4mm且長度大於等於20mm,可透過計算機斷層血管造影術(CTA)或磁共振血管造影(MRA)確定。
在以下兩種情況下,經過詳細評估和專科會診,也可以考慮採用RDN治療:
1. 藥物不耐受:如果患者對某些降壓藥物存在真正的不耐受,並且經由高血壓專科醫生鑑定,排除了患者本身的神經心理因素或醫患溝通不良導致的情況。
2. 可逆危險因素:患者合併可逆的高血壓危險因素,如肥胖、過量飲酒、睡眠呼吸暫停、高鹽飲食等,應首先改變這些可控因素。如果控制這些因素後血壓仍無法達到標準,或者患者無法控制這些因素,則可以考慮RDN。
然而,RDN治療也存在禁忌症,包括:
1. 存在腎動脈狹窄(狹窄程度大於50%)的證據;
2. 曾經進行過腎動脈介入治療的患者;
3. 腎臟腎小球濾過率(eGFR)低於45ml/(min·1.73m2);
4. 存在多條腎動脈或腎動脈主幹直徑小於4mm或長度小於20mm等情況。
綜上所述,經導管去腎交感神經術(RDN)治療難治性高血壓有一定的適應症和禁忌症,醫生需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