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亞急症是指血壓明顯升高,但沒有嚴重的臨床症狀和進行性靶器官損害的急性危重症。高血壓亞急症的發生與應激、神經反射異常、內分泌激素水平異常等因素有關,這些因素會導致交感神經張力增高,以及縮血管活性物質的釋放增加,進而引發血壓急劇升高。
一旦發病,患者全身小動脈會痙攣,導致壓力性多尿和迴圈血量減少,並引起縮血管活性物質的啟用,進一步收縮血管以及產生炎症因子,形成惡性迴圈。當升高的血壓導致內皮受損,小動脈纖維素樣壞死,會進一步引發缺血,促使血管活性物質進一步釋放,加重損害。
高血壓急症和高血壓亞急症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明顯區別,兩者統稱為高血壓危象。區別不在於血壓升高的程度,而是根據患者是否有新近出現的急性進行性靶器官損害來判定。
高血壓急症包括高血壓腦病、顱內出血、腦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冠脈綜合徵、主動脈夾層、腎臟損害、圍手術期重度高血壓、嗜鉻細胞瘤危象等。而高血壓亞急症患者主要表現為頭痛、眩暈、煩躁、心悸,以及噁心、嘔吐、視物模糊等症狀,同時不伴隨高血壓腦病、顱內出血、急性心梗或急性左心衰竭、不穩定性心絞痛以及主動脈夾層。
治療方面,高血壓急症通常需要持續靜脈使用降壓藥物,而高血壓亞急症通常不需要靜脈降壓藥物治療,而是口服藥物降壓。使用靜脈或口服快速降壓藥物可能會導致亞急症患者血壓驟降,進而引起主要臟器的灌注壓下降和嚴重的神經系統併發症。
對於突發的高血壓亞急症,臨床應在休息並觀察的基礎上,立即口服抗高血壓藥聯合治療。原則上在24-48小時內逐步降低血壓,以期在數日內將血壓逐漸控制住。特別是對於老年高血壓亞急症患者,建議在穩定、緩和、長效的口服降壓藥物基礎上,適當加用中短效口服藥物,避免靜脈用藥。在血壓監測的情況下,可以在24-48小時內將血壓緩慢降至160/100mmHg,之後進行劑量調整,再使用長效製劑控制至最終的目標血壓。
治療過程中需要注意,患者得到充分休息後,血壓可能會下降,若血壓仍然較高,則需要針對症狀進行處理。其次,對於嚴重高血壓的患者,需查明病因和最佳化治療,建議在病情穩定後積極尋找血壓異常升高的可糾正原因或誘因,如不適當減藥、停藥等因素。
在日常生活中,高血壓患者應該提高對高血壓危象的知曉率,堅持規律用藥,糾正不良生活習慣。如果自測血壓明顯高於平時數值,應儘早就醫,以免發展為高血壓亞急症,對身體造成重要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