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類風溼關節炎(RA)的藥物分為以下幾類:第一類是糖皮質激素,可在孕期用於治療RA;第二類是非甾體消炎藥,建議儘量避免在孕期使用;第三類是改善病情的藥物,包括化學藥物和生物製劑。
針對化學藥物,根據指南,甲氨蝶呤的使用通常要求在孕前停用3個月。而來氟米特的半衰期較長,即使停藥後不良反應仍可能持續很長時間,因此如果不進行清理,建議停藥半年以上。如果RA患者希望儘快懷孕,並且之前使用了來氟米特,可以使用消膽胺進行清理,並同時進行來氟米特的血藥濃度檢測。至於羥氯喹對胎兒相對較安全,孕期使用是可行的。其他化學藥物如硫唑嘌呤、柳氮磺胺吡啶和環孢菌素儘管指南推薦孕期使用,但我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孕婦應避免使用。
生物製劑在國內已上市十年,根據目前的臨床資料和科研結果,其療效和安全性都得到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