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功能的檢查,一般情況下,如果腎功能正常且沒有腎臟基礎疾患,每半年檢查一次即可。但如果患有慢性腎炎、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基礎疾病,就需要積極監測腎功能的變化,最好每1-3個月進行一次檢查。同時,如果出現浮腫、乏力、食慾下降和腹痛等不適症狀,應立即就醫。
如果患者正在服用藥物,由於有些藥物會對肝臟或腎臟功能造成損害,所以應該與就診醫師進行交流,並瞭解該藥物是否具有肝腎毒性。在開始用藥的前兩週內,也應該檢查肝腎功能和進行尿液常規檢查。如果已經出現腎功能不全的情況,則建議積極前往正規醫院的腎內科進行規範的複診,並持續監測腎功能、血液情況、尿液情況和腎臟超聲等指標。透過積極治療,可以有效延緩腎功能不全的進展,保護殘存的腎功能並監測藥物治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