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療尿毒症時,很多人傾向於優先選擇透析治療,並認為早進行透析效果更好。然而,這種觀點是錯誤的。首先應該考慮調整患者的飲食和生活方式。其次,應該進行原發病和各系統併發症的藥物治療,例如控制血糖和血壓等原因,改善食慾,糾正貧血和骨質疏鬆等併發症。最後,才考慮替代治療,如透析或腎移植。
當前,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仍然是緩解尿毒症患者症狀的有效方法。在醫學界認為,透析治療的相對指徵為腎小球濾過率每分鐘8~10毫升,絕對指徵為腎小球濾過率每分鐘小於6毫升。對於晚期糖尿病腎病患者,可以適當提前到腎小球濾過率每分鐘10~15毫升的標準。
雖然透析治療可以延長尿毒症患者的生存壽命,但不提倡慢性腎衰患者過早進行透析。當患者剛到尿毒症邊緣時,匆忙選擇透析治療反而會縮短患者的生存壽命。這是因為透析治療只能緩解症狀,而無法根治。儘管目前透析技術和材料已經有所改善,但透析技術本身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長期透析可能對尿毒症患者的身體器官造成損害,甚至有時患者在透析一段時間後會出現長期少尿或無尿的情況。患者即使喝一杯水,也要擔心急性心力衰竭的發生。
當然,並不是說透析越晚越好。選擇適當的時機開始透析治療應該根據醫生的建議,避免透析時機過晚,以免出現嚴重的併發症或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