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臟疾病是婦產科領域的一箇嚴重問題,妊娠期心臟疾病引起的孕婦死亡率較高。下面將妊娠期不宜進行妊娠的心臟疾病列舉如下供參考。
特發性肺動脈高壓(IPH):由於IPH合併妊娠預後較差,該病的診斷比較困難,且缺乏特效治療方法。因此,應儘早診斷並避免妊娠或早期終止妊娠。
法洛氏四聯症:未經手術治療的法洛氏四聯症患者預後較差,合併妊娠時死亡率很高,常由於嚴重低氧血癥、心律失常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導致死亡。
艾森曼格綜合症:該病由於肺迴圈血容量減少而導致孕婦嚴重缺氧,易發生血栓栓塞,孕婦病死率很高。此外,這種情況在妊娠的任何階段都可能發生,因此妊娠對該病來說是禁忌的。
馬凡氏綜合症:馬凡氏綜合症合併妊娠時,主動脈根部進行性擴張和夾層破裂的風險很高,特別是主動脈根部直徑大於45mm的患者。但即使主動脈根部直徑較小的患者,也可能發生夾層動脈血腫破裂。
先天性主動脈狹窄:孕婦的死亡率與主動脈狹窄的嚴重程度直接相關。對於中度狹窄者,在妊娠前應進行手術矯正治療;對於嚴重狹窄者,妊娠是禁忌的。
風溼性心臟病二尖瓣重度狹窄:患者常合併肺動脈高壓,心肺血液動力學風險較大,易導致肺水腫和心律失常,妊娠有一定的病死率。因此,對於重度二尖瓣狹窄患者,建議在手術後再考慮妊娠。可選擇經皮球囊瓣膜成形術、連合部分分離術或瓣膜置換術。
惡性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動過速、完全性心臟傳導阻滯等。
心衰患者也不適宜妊娠。